关于征求对《全国统一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第十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讨论稿)项目设置及计量规则建议和意见的函
2013/02/20
中价协函[2013]0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标准定额研究所和对《全国统一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定额)》修编工作计划的安排,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四川省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等有关单位编制的第十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讨论稿)项目设置及计量规则已完成。为了提高该册定额的实用性、准确性以及与相关册的协调性,现将该册的项目设置及计量规则讨论稿(登录www.ceca.org.cn网站下载)发给你们。请你们组织有关单位提出建议和意见,并将建议和意见汇总后于2013年3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协会科研信息部。
联系人:张德清 邮箱:zhangdeqing1714@163.com
联系电话:010-57811495 传真:010-57811495
附件:1.《全国统一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定额)》第十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项目设置及计量规则(讨论稿)项目划分目录.doc
二〇一三年二月十八日
抄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