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注销的公示
2012/08/14
建办受理函[2012]37号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申请注销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2年8月13日至2012年8月24日,对所公示企业资质注销有问题的欢迎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我们对投诉单位或投诉人给予保密。公示企业的名称有误的,应与资质管理机构取得联系,报标准定额司进行更改。
联系单位:标准定额司造价管理处 联系电话:010-58933231
办公厅受理办 联系电话:010-58933774
联系地址:北京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联系传真:010-58933216
附件: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注销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2年8月13日
附件:
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注销名单
企业名称 |
资质证书编号 | |
1 |
新疆宏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甲090565000889 |
2 |
吉林中瑞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甲0009220013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