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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注销的公示

2012/08/14

建办受理函[2012]37号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申请注销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2年8月13日至2012年8月24日,对所公示企业资质注销有问题的欢迎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我们对投诉单位或投诉人给予保密。公示企业的名称有误的,应与资质管理机构取得联系,报标准定额司进行更改。

  联系单位:标准定额司造价管理处  联系电话:010-58933231

       办公厅受理办      联系电话:010-58933774

  联系地址:北京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联系传真:010-58933216

  附件: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注销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2年8月13日

 

  附件:

 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注销名单

 

企业名称
资质证书编号
1
新疆宏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甲090565000889
2
吉林中瑞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000922001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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