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专家委员会侯选人的通知
2007/04/20
中价协[2007]0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管理协会,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
为促进工程造价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决定成立专家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委员会的任务
1.负责工程造价行业发展课题研究、行业标准规范的编制、审查、宣贯和推广;
2. 研究工程造价专业教育相关问题;
3. 负责工程造价优秀成果奖及论文的评审;
4. 组织全国工程造价行业成果交流及有关重要学术活动;
5. 负责先进单位会员和先进个人会员评审;
6. 经同意和授权,代表中价协参加工程造价相关业务活动;
二、专家委员会委员推荐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责任心强;
2.热爱工程造价工作,愿意为我国工程造价行业提供相关服务;
3.有较深的工程造价理论造诣和丰富的实践及教学等工作经验;
4.具有副教授(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及以上职称;
5.从事工程造价管理及咨询等相关业务工作15年以上;
6.身体健康,能胜任专家委员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推选办法
建议各省级协会和各专业委员会根据以上条件及本地区、本部门情况推选1-10名候选人。请各省级协会和各专业委员会于2007年6月底以前将侯选人推荐表报送中价协,由中价协选聘。
邮编:100835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九号
联系人:陈光云 电话:010-68346960
附件:侯选人推荐表
二○○七年四月十九日
抄送: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定额)管理处(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