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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入中价协和交纳2007年度会费的通知

2007/04/06

中价协[2007]00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管理协会、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

为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促进行业协会的健康发展,依据建设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2006]149号部令)、《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2006]150号部令)及《会员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注册造价工程师应积极加入行业组织。

(以下简称中价协)作为工程造价咨询业全国性行业组织,为会员开展了多项服务活动,深受广大会员的好评。目前,绝大多数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已办理入会手续,每年按时交纳会费,促进了协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近两年来,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有了很大的发展,去年又有一批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晋升为甲级企业。为了加强工程造价行业自律管理,希望尚未办理入会手续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尽早入会,以享受中价协为会员提供的各项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会条件

1.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

2. 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专业人员;

3.工程建设领域的其他企事业单位和有关人员。

二、手续的办理

1.初次办理入会登记,可与为中价协代办会员手续的所属省级造价协会或所属系统的中价协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代办单位,见附件)联系,办理入会及交费手续。如所属省或系统不在代办单位名单内的,企业可通过我协会网站(网址:www.ceca.org.cn,协会会员天地栏)下载《会员申请表》,填写后传真或邮寄至我协会,并按规定的标准交纳会费。

2.已经办理入会手续的企业,可以通过代办单位交纳会费。如所属省或系统不在代办单位名单内的,可直接将会费交至我协会。

三、会费标准

1.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每年会费标准,按上年度工程造价营业收入的5‰交纳,最高不超过10000元;

2.其他企事业单位会费标准为2000/年;

3.个人会员会费标准为100/年,个人会费原则上按届交纳,每四年一届,即 400/四年。

四、交纳会费时间及方式

1.请于2007631日前与代办单位办理会员登记手续和交纳会费;

2.直接向中价协办理会员登记和交纳会费的单位或个人,请于2007631日前将会费电汇至中价协。初次申请的应同时办理入会手续;

3.各省级造价协会和中价协专业委员会,请于2007731前将交纳会费的会员名单及相关费用一并交与中价协。

五、2007年中价协为会员免费提供的服务项目

1.参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营业收入百名排序活动;

2.参加评选先进单位会员、先进个人会员的活动;

3.赠送《工程造价管理》杂志;

4.上一年度交纳1万元会费的会员单位, 其单位可有8名造价工程师免费参加造价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同时赠送继续教育培训教材;

5.提供工程造价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咨询服务;

6.在网站发布应聘、招聘信息;

7.优先在《工程造价管理》杂志上发表专业性学术论文;

8.优先、优惠参加各类培训班、研讨会;

9.优先参加与境外测量师协会、学会组织的业务交流、考察等活动;

10.提供会员单位之间交流与合作的服务。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玉玲   闫明相

联系电话:(01068316134(传真)、(01088386656

开户银行:工行百万庄支行

银行户名:

银行帐号:0200001409014435987

通讯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 

邮政编码:100835

    址:http://www.ceca.org.cn

 

  附件:为中价协代办会员手续的单位名单

 

 

                                        

         二OO七年三月三十日

 

 

 

 

  抄送:中价协会员及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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