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出台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意见
2016/11/17
最近,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中价协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五点意见》等规定,制定了《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意见(湘价协【2016】25号)》文件。
该文件出台的背景是在湘价服[2009]81号《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取消以后,造价咨询服务行业的咨询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机制,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乱象。文件出台的目的是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统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制定服务价格的相关服务内容,加强造价咨询行业自律,促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
该文件规定,一是各造价咨询企业咨询服务收费,必须按照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自行制定并公示咨询服务收费价格;二是为规范咨询企业自行制定咨询服务收费价格的内容,协会根据广大会员单位的要求,统一组织制定了包括投资估算、工程概算、工程预算、工程结算、竣工结算、全过程造价咨询、全过程跟踪审计、工程造价纠纷鉴定等内容共10个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参考价格表,要求各咨询企业根据自身实力和水平,按照“参考价格表”中的咨询服务内容和要求,自行制定企业的咨询服务收费价格,在企业办公区域醒目位置公示,并报湖南省和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报备登记;三是造价咨询企业自行制定的咨询服务收费价格,必须在2016年12月31日前向协会报备登记。今后咨询企业如需要变更收费价格的,应及时向协会办理变更报备登记,变更每年不得超过一次;四是造价咨询企业未按规定制定收费价格和公示、未向协会报备登记、且未按照公示的收费价格进行收费,浮动幅度大于企业收费价格的20%的,协会收到投诉并经查实后,将作为不良行为予以公示,按照行业自律公约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