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关于天津市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赴外埠承接勘察设计业务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6/02/01
津建设函〔2016〕16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协会概况《关于印发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建市〔2015〕140号)通知要求,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勘察设计市场体系,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自2016年2月1日起,我委不再为本市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赴外埠承揽勘察设计业务等活动出具介绍信等证明文件,企业相关信息可从协会概况网站诚信平台或天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信用信息平台查询。
201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