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关于发布全省定额人工各市市场指导单价的通知
2011/08/08
鲁建标字[2011]21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
近年来,受多种因素影响,我省建设市场人工费价格波动较为频繁。为进一步加强对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保障建设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建设市场经济秩序,我们组织测算了全省定额人工的各市市场指导单价(以下简称“市场指导单价”),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市场指导单价是各市以建设市场代表性工程实际人工费支出为基础,并结合各市现阶段建设市场招投标以及工程发承包、工程结算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后取定的。
二、市场指导单价反映了现阶段各市建设市场定额人工单价的合理水平,是各市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招标造价控制、投标报价、签订施工合同以及实施建设市场人工单价管理的重要指导价格。
三、我们将关注建设市场的人工费变动情况,适时发布人工的市场指导单价,并实行动态管理。
四、我厅定期发布的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的综合工日单价,是当期全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人工工日单价的平均水平,是计取各项费用的计算基础,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五、各市要加大对本地建设市场用工价格的调查、监测力度,加强对投标报价、合同签订以及工程价款结算过程中人工单价的指导和监管,使之贴合工程实际,反映建设市场现状,杜绝恶性竞争,依法保障建设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建设市场经济秩序。
六、该市场指导单价(见附件)自2011年8月1日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及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附件:全省定额人工各市市场指导单价
二○一一年八月一日
附件:
全省定额人工各市市场指导单价
单位:元/工日
序号 市 建筑、安装工程 装饰工程
1 济南 55 62
2 青岛 56 64
3 淄博 52 52
4 枣庄 53 53
5 东营 56 56
6 烟台 55 61
7 潍坊 56 56
8 济宁 56 56
9 泰安 53 53
10 威海 53 53
11 日照 50 55
12 滨州 52 52
13 德州 48 48
14 聊城 55 55
15 临沂 54 54
16 菏泽 54 54
17 莱芜 45 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