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11年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1/04/27
渝建发〔2011〕63号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建设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市城乡建委制定了《重庆市2011年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一年四月六日
重庆市2011年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十二五”规划和市城乡建设中心工作,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与发展为主线,进一步完善工程计价依据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定额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加强工程造价市场监管、施工合同履约评价、工程造价信息服务、造价咨询行业诚信建设和清欠维稳工作,全面提升工程造价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健全工程计价依据体系
1、出台并宣贯《重庆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加快编制进程,2011年6月颁发实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技术交底和宣贯,并做好后续管理和服务工作。
2、开展《重庆市建筑工程节能计价定额》编前调研工作。以满足建筑工程节能减排项目计价需要,促进“四新”技术的推广和使用,开展《重庆市建筑工程节能计价定额》编前调研工作,力争于2012年编制出台。
3、进一步做好“08定额”的后续管理和服务工作。补充、完善预拌商品砂浆、干混砂浆等定额子目,编制出台“08定额综合解释(二)”。
(二)加强工程造价监督管理,推动诚信体系建设
1、完善施工企业合同履约监管体系。出台《重庆市施工企业合同履约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投标价、合同价、结算价计价行为,切实减少合同经济纠纷,推动诚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提存担保、合同履约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指导区县造价管理机构以合同履约监管为重点,强化工程造价监管职能定位。
2、做好公租房项目的造价控制和合同履约管理工作。收集、分析、测算公租房建筑成本,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参考依据。率先在公租房项目中开通施工合同履约综合评价网络监管系统,及时跟踪掌握各项目施工进度及工程价款支付等情况。建立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咨询企业预选库。
3、公正调解处理工程造价技术经济纠纷。做好定额解释、造价咨询、合同经济纠纷的调解工作,保障建设各方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开展安全文明施工费用计取及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加大《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渝建发〔2010〕158号)的执行力度,对全市区县(自治县)在建工程项目执行措施费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抽查典型工程项目,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三)提升工程造价信息管理和服务水平
1、完善工程造价信息管理制度。强化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面向行业的公共服务职能,出台《工程造价信息管理办法》,创办一流信息网刊,抓好工程造价信息配套软件的开发、应用和管理,不断推进工程造价信息化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和高效优质的信息服务。
2、做好人工、材料、机械设备价格信息发布。加强信息网刊队伍建设,拓展信息渠道,完善收集、测算、发布方式,制定加强建设工程人、材、机价格信息管理规范性文件。
3、加强公共造价信息研究。以政府投资项目和公益性项目为重点,测算和发布工程造价计价所需的各类指标、指数。
(四)规范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抓好人员队伍建设
1、建立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体系。配合住建部标准定额司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注册造价工程师信用档案管理,构建“重庆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造价从业人员信用体系”。
2、完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业绩登记制度、成果文件质量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造价咨询执业行为。
3、强化工程造价高技能人才培养。发挥工程造价专家技术优势,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免费为我市造价咨询企业及从业人员进行现实性、前瞻性等重大问题的知识讲座,培养壮大一批品牌企业和造价工程师骨干队伍。
4、做好造价人员考试、培训、注册和继续教育工作。
(五)继续做好清欠维稳工作
1、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清欠预警联动机制和应急处理工作机制,推行主城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联动。
2、完善清欠不良行为黑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低价中标项目,在提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额度基础上,运用合同履约监管系统实行重点跟踪,从源头上杜绝和防止新建项目继续发生新欠,维护建设市场秩序。
3、做好清欠维稳应急演练,提高建筑领域清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4、利用施工企业合同履约监管平台,改变清欠维稳工作方式,变被动管理为主动防控,强化事中稳控,达到事后稳妥,最大限度减少清欠群访、集访事件的发生。
(六)扎实开展工程造价行业创先争优活动
进一步完善“一讲二评三公示”制度,营造工程造价行业创先争优良好氛围,激发干部职工的干事创业和创先争优热情,圆满完成“急、难、险、重”等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