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在石家庄举办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培训班
2018/02/05
2018年1月23日-25日,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于石家庄市举办河北省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员培训班,来自全省各市符合“纠纷调解员”报名条件的行业精英参加了培训,培训讲师来自行业领军人才,培训课程完成后,学员参加了培训课程考试。
开班式出席的领导有理事长助理、规划发展部主任张兴旺、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会长赵静仁、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袁华之。
赵静仁会长宣布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工程造价纠纷调解专家委员会正式成立,向对协会工作给予指导和帮助的、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单位的领导表示感谢。
张兴旺主任代表中价协对我协会的工作表示支持与肯定,并宣布此次培训班正式开班。希望大家共同努力,为造价行业、为多元化纠纷调解奉献自己的力量。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袁华之律师讲解《仲裁与调解技巧》,重点讲授了沟通中有哪些基础常识,以具体案情为例,向学员讲授了纠纷中的调解技巧。
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会长谢洪学讲解《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分析了纠纷产生的原因,讲授了仲裁与诉讼的区别及工程造价鉴定。
专家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吴佐民讲解《认识中国工程造价管理体系努力做好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分析了行业的现状,在法律法规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讲解。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树英讲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讲授2017版示范文本的修订背景、修订要点和对适用2017版示范文本的建议。
邯郸仲裁委优秀仲裁员冯怡讲解《纠纷调解实务精讲》,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大量结合自己处理过得典型案例,与大家分享调解过程中的技巧。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赵倩讲解《建设工程案件诉调对接相关问题》依据我省近三年建设工程案件审理的情况分析,建设工程案件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1、呈多发性态势,且诉讼标的额较大。2、法律关系复杂,审理难度较大。3、案件审理涉及的专业性较强,审理周期长。4、涉及社会稳定因素多,处理难度大。5、法律适用不统一,上诉率、发改率、再审改判率都比较高。建设工程案件独有的专业性和复杂性的特点,决定了建立诉调对接机制的必要性。建立建设工程案件诉调对接机制是建筑市场的发展阶段决定的,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借鉴国际成功经验的创新实践。与建设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建立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工程造价专家在案件调解、工程造价鉴定、专家辅助等方面的作用,可以有效弥补法官对工程造价专业知识的不足。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要求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纠纷化解中的基础性和专业性优势,与省造价协会在全省共同搭建一个纠纷调解平台,建立全省各中院与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工程造价纠纷调解专家委员会对接的工作机制。
培训结束后各位学员参加考试
本次培训师资力量雄厚,为期三天的培训结束后,参训学员普遍反映这次培训收获很大,表示今后要充分运用学到的“纠纷调解”专业知识,创造性地为化解社会矛盾做好工作,河北省造价协会为进一步推进调解工作全面展开与调解机制不断完善做好组织管理工作,同时对支持协会的领导及单位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