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关于报送2015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
2016/01/18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报送2015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
陕建管函〔2016〕1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建委),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木、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现将协会概况办公厅《关于报送2015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标〔2015〕6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企业,应于2016年2月28日前,登录网站(http://www.ceca.org.cn)的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系统,填报2015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要求的各项统计指标,并对本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网上报送成功后,打印网页内容,形成与网上报送内容完全一致的书面报表,加盖企业公章,报送至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以便我厅审核后上报协会概况。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若在实际操作中遇到问题,可及时联系协会概况标准定额司及,联系电话:010-58933231、010-68331105(协会)。
本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统计报表数据将作为企业资质升级、延续的重要依据,请各企业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完成统计报表上报工作。我厅将对不及时上报统计报表的企业,通报批评并计入不良行为信息。
联系人:
省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 张超 029-87292025
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 武波 029-82258330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