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2/03/15
渝建价发〔2012〕6号
各工程造价信息员单位及信息员: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市城乡建委的要求,为适应我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化建设发展需要,规范工程造价信息员管理,提升工程造价信息服务质量,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组织制定了《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员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市城乡建委的要求,为适应我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化建设发展需要,规范工程造价信息员的管理,确保工程造价信息发布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员(以下简称信息员)是指由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聘用和管理,为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及《重庆工程造价信息》提供人工、材料、机械设备信息价格的建筑材料生产厂家、供货商、建设单位、施工企业、造价咨询企业、建筑材料专业协会等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以下简称造价管理总站)负责信息员的聘用和管理,日常工作由重庆工程造价信息编辑部(以下简称信息编辑部)具体负责。
第四条 区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作为信息员单位,负责本地区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员的管理以及信息的采集、上报工作。
第五条 申报信息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工程造价信息管理各项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二)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知识,熟悉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的性能及用途。
(三)具备两年及两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了解和掌握建筑市场价格行情。
(四)能够按时采集和上报信息价格。
第六条 申报信息员的方式为单位推荐或自愿报名。
第七条 信息员按以下专业分类申报
(一)人工信息员。
(二)材料信息员:土建及市政专业、安装专业、装饰专业、园林及苗木专业。
(三)机械设备信息员。
第八条 信息员申报表在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www.cqsgczjxx.org)上下载,按要求填写后报信息编辑部。
第九条 信息编辑部负责信息员申报材料的初审,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审批。
第十条 审批合格的信息员,由造价管理总站颁发聘用证书。
第十一条 信息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信息员应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全面、客观、及时采集和上报信息价格,对信息价格的真实性负责。
(二)信息员应在每月底之前,通过信息采集应用平台完成当月信息价格上报任务。
(三)参加信息编辑部的工作会议、学习培训等。
第十二条 信息员享有的权利
(一)免费查询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信息价格。
(二)按季度获得适当报酬。
(三)参与学习考察、经验交流等活动。
第十三条 信息编辑部不定期组织召开信息员业务工作会,以专题研讨、经验交流、业务培训、学习考察等形式,提高信息员业务水平。
第十四条 信息员业绩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第十五条 信息员年度业绩考核为优秀的,由造价管理总站授予“年度优秀工程造价信息员”称号,颁发荣誉证书,予以通报表彰,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第十六条 信息员年度业绩考核为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第十七条 对弄虚作假,有意抬高或压低价格的单位或个人,一经发现,予以解聘。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