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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关于开展浙江省2012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2012/03/14

浙建站市[2012]15号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办),义乌市造价站,各市造价管理协会:

    根据《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细则》(试行)要求,决定开展2012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维护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秩序,加强咨询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引导咨询企业诚实守信,树立造价咨询企业良好的信用形象,扩大诚信企业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评价范围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2009年12月31日前批准的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三、评价内容和标准

    根据《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细则》(试行)规定的内容。

    四、信用评价时间、步骤

    信用评价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组织部署阶段(2012年3月)

    1、文件印发:省造价管理总站和造价管理协会印发《关于开展浙江省2012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2、交底培训:省站对各市造价管理机构(协会)进行交底培训,讲解信用评价办法、信用评价标准,统一各项评分原则,提出工作要求;

    3、动员部署:各市对本地区咨询企业进行宣传动员信用评价工作,布置信用评价工作的具体时间和步骤,让企业掌握了解信用评价内容、标准、方法,对企业自评和各项资料的准备工作提出要求。

    第二阶段 企业申报及自评(2012年4月)

    1、企业申报:符合申请信用评价条件的咨询企业填写《信用评价申报表》,涉及成果质量的抽检项目信息、客户满意度及不良行为记录由考核组现场考核时填写;

    2、企业自评:各参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相关资料(详见附件3),对照信用评价办法和信用评价细则进行自评打分;

    3、资料递交:企业在4月底前将申报表、评分表及相关资料报送属地造价管理机构(协会)。

    第三阶段 市地初审阶段(2012年5月)

    1、市造价管理机构(造价管理协会)收到申报资料后,抽取3个项目向相关单位征询客户满意度调查表,同时,向财政、审计、法院等相关部门了解本考核期咨询企业相关情况。

    2、各市造价管理机构(协会)组成考核小组到造价咨询企业进行评价、打分,打分结果需经评价小组工作人员和被评价企业负责人签字。

    3、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造价管理协会)初步确定评价等级后,于5月底前将企业申报资料和汇总表上报省造价管理总站。

    第四阶段 复查阶段(2012年6月)

    省造价管理总站联合省造价管理协会组织对各市上报的资料进行复核,并根据需要进行抽查,综合评定后确定评价等级。

    第五阶段 公示、公布阶段(2012年7月)

    1、对确定的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结果在“浙江造价信息网”“和浙江造价协会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有异议的进行核查。

    2、公示、核查结束后,向社会公布信用等级结果,并颁发信用等级证书。

    3、向有关部门报备信用评价结果。

    五、有关问题说明

    1、本次信用评价工作为我省首次组织的信用评价,工作量大,涉及面广,请各市造价管理机构(协会)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将工作落到实处,保证信用评价工作顺利开展。

    2、各市考核组进行实地考核打分,省组织复查和抽查,除申报表及附件列明的相关附件资料外,其他资料均由考核组在实地查看,不需要上报。

    3、咨询企业专职人员信息统一从造价资质资格监管系统里打印出来,专职专业人员的增分、人事存档、养老保险、劳动合同等信息的核查、继续教育证书的核实均以此名单为准,未及时完成变更的人员请抓紧办理。

    4、咨询合同管理、咨询业务收费、质量控制、成果质量、报告书格式、档案管理等内容的打分情况由各考核组在实地考核时随机抽检进行考核打分,并登记在申报表中,涉及扣分的需写明原因。

    5、客户满意度调查表由各市造价管理机构(协会)发放,随机抽取三个咨询项目,向这三个项目的相关单位发放调查表。

    6、省造价管理总站将会同省造价管理协会对评价结果进行跟踪管理,根据情况及时调整企业的信用等级。

    六、其他要求

    1、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是提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净化咨询市场环境,促进造价咨询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市造价管理机构(协会)要加强领导,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并以此为契机建立咨询企业的诚信档案,健全企业诚信的评价、查询和服务系统。

    2、评价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简化原则,各级领导、考核组要切实负起责任来,认真严谨,实事求是,尺度一致地开展实地考核工作,每个考核小组要从咨询企业中抽调责任强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检查咨询质量和档案管理。

    3、此次信用评价不得影响咨询企业的正常业务工作。省、市考核、抽查工作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附件1: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申报表

    附件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评分表

    附件3:咨询企业准备资料清单

    附件4:客户满意度调查表

    附件5: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一二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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