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关于《安徽省建设工程概算定额》定额人工费调整的实施意见
2012/09/14
造计〔2012〕16号
各市造价(定额)站: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通知》(建标〔2011〕267号)文件精神,凡执行《安徽省建设工程概算定额》的,其定额人工费单价由47元/工日调整为57元/工日,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参与取费,只计取税金。
本实施意见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2012/09/14
造计〔2012〕16号
各市造价(定额)站: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通知》(建标〔2011〕267号)文件精神,凡执行《安徽省建设工程概算定额》的,其定额人工费单价由47元/工日调整为57元/工日,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参与取费,只计取税金。
本实施意见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